主题: 【好消息】酒泉市嘉峪关市区域内医保就医互认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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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2/4/7 18:2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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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!

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“放管服”改革

落实“酒嘉双城经济圈”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

推动酒嘉双城优质医疗资源共享

提升酒嘉地区人民群众幸福感、获得感

 酒泉市嘉峪关市区域内医保就医互认啦! 


2022年4月1日酒嘉医保互认工作全面落地实施!


(一)覆盖范围


1.人员范围。
在酒泉市、嘉峪关市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。

2.政策实施范围。参保人员在酒泉市、嘉峪关市统筹区内已开通医保互认的定点医疗机构(定点医疗机构名单)住院、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“酒嘉医保互认”政策实施范围。


(二)取消酒嘉区域内异地就医备案


进一步优化酒嘉两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,取消酒嘉异地就医备案。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纳入酒嘉双城医保互认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、住院、购药,无需备案,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均可直接结算。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,按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

(三)规范医药服务管理及待遇政策


在纳入酒嘉双城医保互认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,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(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目录、医用耗材目录);医保基金起付标准、支付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,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和结算方式。

1.住院治疗。参保人员在酒嘉区域内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,不再提高起付线、降低报销比例,执行参保地政策,且就医时发生的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。

2.门诊购药。在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及零售药店购药费用,均可使用社保卡(身份证、医保电子凭证)等直接结算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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